了解最新公司动态及行业资讯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安阳市财政局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安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财社〔2017〕13号)文件精神,近日,安阳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联合易商谷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开始对园区入驻企业组织申报2020年创业运营补贴。
申 报 审 核 拨 付 流 程
安阳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创业运营补贴资金申报审核拨付流程
一、补贴对象及申请材料
(一)补贴对象: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以及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并入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
(二)申请材料:1、创业运营补贴申请表;2、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3、创业者符合相应身份的证明材料;4、工商营业执照;5、与创业孵化基地签订的入驻协议;6、实际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凭据。
二、补贴标准和申报时间
(一)补贴标准:
对符合补贴对象的人员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创业的,根据经营场地租金额度按月给予一定比例的房租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三年。
1.对于新入驻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大中专学生第一年每户每月按租金的50%、最高金额不超过500元给予补贴;第二年每户每月按租金的30%、最高金额不超过300元给予补贴;第三年每户每月按租金的15%、最高金额不超过150元给予补贴。
2.对于新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和返乡创业农民工第一年每户每月按租金的40%、最高金额不超过400元给予补贴;第二年每户每月按租金的20%、最高金额不超过200元给予补贴;第三年每户每月按租金的10%、最高金额不超过100元给予补贴。
(二)申报时间:每季度申报一次。
三、申报流程
(一)新增人员
1.创业孵化基地将新增申请人员的线上线下汇总材料提前一个月报送综合科。
2.综合科对创业孵化基地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汇总。
3.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综合科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核,并如实填写创业运营补贴实地考查表。
4.实地考核后,经经办人员审核、科室负责人复核,提交公示审批表和申请资料报主管主任审批后,在经营场所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主管主任批准,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主任办公会通过后,列入创业运营补贴享受补贴人员。
(二)原有人员
1.创业孵化基地提出申请并提供享受运营补贴人员汇总表,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报送。
2.每季度不定期的对享受运营补贴的人员进行实地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5%,并如实填写创业运营补贴实地抽查表。
3.对创业孵化基地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汇总。手续齐全,符合补贴条件的,经经办人员审核、科室负责人复核后,按照公示要求,提交公示审批表和申报资料报主管主任签署意见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
4.公示期满无异议,出具公示情况报告,连同上述资料报主管主任审批签字后,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主任办公会通过后交就业服务科出具拨付函,并报送市财政局社保科申请拨付。
申 报 要 求
各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追回补贴,同时取消申报资格。
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后送至易商谷园区服务中心,并将电子版发至278696814@qq.com。
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3月20日
联系人:蔡铠吉 刘军亮
联系电话:13027592206;15896883267